借用說明 本系統僅做預約登記,預約核准後請於租借當日至系辦填寫借用領取鑰匙。 借用規範 1.開放使用對象為本系教職員生、經核准 1. 借用人須於借用鑰匙時完整詳細填寫借用資料,並負責該鑰匙保管之責,若有毀損需負責賠償。 2. 借用人須於開啟教室後檢查設備及環境,並負責回報使用異常,否則須負後續復原或賠償之責。 3. 借用人須於課堂結束時歸還鑰匙並填寫日期時間及黏貼電器關閉標籤,否則視為未歸還。 4. 鑰匙最晚須於借用當天17:00前歸還,若有特殊理由須事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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