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教室借用
1. 借用人須於借用鑰匙時完整詳細填寫借用資料,並負責該鑰匙保管之責,若有毀損需負責賠償。
2. 借用人須於開啟教室後檢查設備及環境,並負責回報使用異常,否則須負後續復原或賠償之責。
3. 借用人須於課堂結束時歸還鑰匙並填寫日期時間及黏貼電器關閉標籤,否則視為未歸還。
4. 鑰匙最晚須於借用當天17:00前歸還,若有特殊理由須事前提出。
工場&實驗室借用
1. 本申請單供個人(僅填1)及團體上課(僅填2)使用。
2. 個人乃指老師研究或學生做專題使用,學生做專題需先經指導老師簽名。
3. 儀器設備需於實驗內使用,不得隨意搬離實驗室。
4. 設備或儀器使用前請詳細檢查,若有不正常現象,請立刻通知負責人處理。否則歸還時若有損壞現象,概由申請人負責。
5. 設備使用完畢請保持原狀,並做好清潔工作(如燈光、桌面、地板…),否則拒絕再申請使用。
6. 設備借用以1日為原則,每次借用設備請於1天前提出申請,以便事先安排時段,避免衝突情形。若急需使用,亦請先口頭告知實驗室負責人,再填本申請單。
7. 申請使用實驗室暨設備時,請先經實驗室負責單位主管及實驗室負責人簽名。
8. 使用設備或儀器時,務必請老師在旁協助指導,若對設備使用方法有疑問,請向實驗室負責人洽詢,以免設備受損。若有安全顧慮時,請老師在場。
9. 進入工場或實驗室,請遵守各項規定,否則立即取消使用權,不得異議。
10. 學生使用時間若需超過11點,應於實驗室負責單位主管核可後,再至警衛室報備,由警衛人員於〝警衛室戳記〞欄內加蓋戳記後,將虛線以下撕下留警衛室備查。原申請表送實驗室負責人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