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預計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暑期、上學期以及全學年進行校外實習的同學第2次繳件請於6月11日前繳交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實習機構評估表資料寄送電子檔至系辦信箱,為避免影響其他同學的權利,逾期恕不受理。 詳細繳交條件請參考:http://nfuimem.nfu.edu.tw/files/15-1032-53046,c7098-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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